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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5
集點制度
第1條 規範目的


1. 本規約係規範翊芳珍食品行(以下稱「甲方」),與已依甲方會員規約登錄為會員者(以下稱「乙方」)間,關於「會員點數」(下稱「點數」)之給付及使用等相關事宜。
2. 有關本服務及本規約未特別規定之事項,仍適用拿滋派瑞會員規約。
3. 「會員點數」係為回饋會員於拿滋派瑞消費所贈送,點數一點等值於新台幣一元。獲得點數之資格、每次可獲得之點數以及各該消費可折抵之範圍,依官網之規定為準。
目前累積條件為每消費100元即累積1點紅利點數


第2條 點數的給付


1. 乙方依甲方指定之方式,消費甲方所指定之產品時,甲方將依所規定之回饋率給付點數予乙方。
2. 甲方得於網站公告區中事先公佈乙方有關點數的發放對象、換算標準、使用期限、使用方法等有關附帶條件。
3. 乙方於完成每筆消費或交易並經過甲方所定的一定期間(等待期)後,甲方始發給乙方點數。於前述期間內經甲方認定如乙方發生退換貨、取消交易或消費價金變更等狀況時,點數的發放換算結果也會因此而調整變動,甚至取消已發放的點數。
4. 有關點數的給付與否、兌換率等相關規定及條件,甲方保有最終自主判斷的權利,乙方不得異議。


第3條 點數的管理


1. 甲方會依甲方規定的方法告知乙方獲得的點數、使用的點數及殘餘點數。
2. 會員對前項點數如有任何疑義,請與甲方連絡,甲方會對內容進行說明。
3. 有關第一項點數的計算結果,甲方保有最終決定權,乙方不得異議。


第4條 點數合併計算及複數登錄的禁止


1. 乙方持有的點數不得私下轉讓或抵押他人,會員間的點數亦不得共有或分享共用。
2. 乙方若有登錄複數會員資格之情形,其個別之點數亦不得合併計算。


第5條 點數的取消及失效


1. 甲方給付點數之後,乙方如有取消交易、退貨或其他經甲方單獨判定屬於可取消點數之情形,甲方可逕行取消已支付之點數。乙方如已使用或兌換完畢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該筆點數或等值現金。
2. 乙方於符合下述特殊情況時,甲方得未事先通知直接取消該會員的部份或全部點數:
(1)乙方做出任何違法或不正當之行為
(2)乙方做出任何違背本規約、會員規約或其他甲方所訂規章之行為
(3)其他經甲方合理判斷應採取此項措施者。

第6條 點數的利用方式


1. 點數可於結帳時依甲方認可之方式抵付運費、手續費或部分價金等。
2. 任何情形下點數都不可折換現金。
3. 點數利用時所產生的稅金及相關附隨費用的產生都應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7條 點數的使用與折抵計算方式


1. 乙方依第6條第1項之規定使用點數時,可選擇使用部分或全部之點數。不論選擇使用部分或全部點數,於結帳時,乙方仍應另行選擇他種付款方式(如ATM或信用卡等)。
2. 甲方得針對前項點數使用之對象(商品或服務)附加條件或其他權利限制。
3. 乙方依規定取消訂單時,甲方將退還乙方所折抵之點數,乙方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
4. 乙方依第1項前段之規定選擇使用全部點數時,其後因為結帳時訂單變動金額減少,甲方將退還乙方相當於該減少金額之點數。倘乙方依規定選擇使用部分點數時,就該減少之金額,甲方將儘先退還乙方以現金支付之部分,若仍不足時,方退還乙方用於折抵之點數。
5. 乙方依第1項前段之規定選擇使用全部點數時,其後因為結帳時訂單變動金額增加,就該增加之金額,甲方將儘先以乙方剩餘之點數支付之,若仍不足時,以乙方依第1項後段所選擇之他種付款方式支付之。
6. 乙方依第1項前段之規定選擇使用全部點數時,關於乙方可供折抵點數之確定,以甲方系統進行點數結算時為準。


第8條 會員資格的喪失
乙方喪失會員身分或資格時,其保有的點數或點數兌換權以及與利用本服務有關之ㄧ切權利亦一併喪失。對甲方也不得有任何請求。 

第9條 免責


1. 本服務的利用僅依當時甲方可合理知悉的技術水準為前提,甲方並不保證本服務不發生暫停、中斷、故障或資料的不當存取等錯誤,乙方亦不得據此向甲方請求任何賠償。
2. 甲方可在不事先通知下,因業務需要隨時進行本服務的終止或內容變更;且乙方係基於同意本前提之下才能享有點數回饋及點數之使用。
3. 因本條免責事項所產生的一切損害,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也不會提供任何補償。


第10條 其他
甲方有權隨時修改或變更本使用規約之內容,乙方應自行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本使用條款如有任何變更或修正時,因變更所產生的一切損害,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 以上

2021年11月25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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